第1條|條款之認知與接受

  1. 同意與遵守
    上晉安居實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安居」)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商業誠信原則設立並營運「AnnJoo 安居生活衛廚精品家電」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annjoo.tw,下稱「本網站」),並提供相關線上購物與會員服務。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、社會善良風俗或侵害本網站及他人權益之行為,安居均得隨時暫停、限制或終止會員帳號及本網站服務之使用(或其任何部分)。

  2. 未成年之同意
    若會員未滿二十歲,除應遵守上述規定外,並須經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內容後,方得註冊或使用本服務。

  3. 條款變更與通知
    安居得依營運需要隨時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內容,並於網站公告後即時生效。會員於修改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者,視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該等修改;不同意者,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
第2條|會員帳戶、註冊義務與隱私

  1. 資訊正確性:註冊或更新資料時,您應提供真實、最新、完整之資訊;若資料不實或有疑義,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帳號及全部或一部服務。

  2. 帳密保管:帳號與密碼僅限本人使用,請妥善保管,不得出借、轉讓或提供第三人使用。若發現異常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。

  3. 隱私保護:個資蒐集、利用與保護,依本公司《隱私權政策》辦理。

第3條|使用者義務與禁止行為

使用本服務時,您不得為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;包括但不限於:

  1. 發佈誹謗、侮辱、詐欺、猥褻、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。

  2.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、名譽、隱私或其他權利之行為。

  3. 未經授權入侵系統、冒用他人帳號、偽造訊息來源。

  4. 散佈病毒、惡意程式或足以危害系統之資訊。

  5. 洗錢、詐騙或其他不法交易,或張貼引誘犯罪之訊息。

  6. 販售法令禁止或限制之品項。

  7. 濫發廣告或垃圾訊息、未經同意收集他人個資。

  8.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定為不適當之行為。
    違反前述行為者,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或終止全部或一部服務,相關法律責任由您自負。

第4條|服務中斷、故障與風險告知

  1. 可能情形:服務可能因系統維護、升級、搬遷、第三方故障、天災或不可抗力而中斷或異常。

  2. 責任範圍:本公司將合理努力維護服務穩定,然對因中斷或故障致生之不便、資料遺失、交易未完成或其他損害,不負賠償責任。

  3. 自我防護:請自行採取備份與資安防護措施;若因您端設備或資安漏洞導致之損害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,惟依法配合提供必要資訊予主管機關。

第5條|內容保存與一般措施

本公司得訂定內容保存之一般措施與限制(例如訊息保存期間、容量上限等)。若超過保存期間或系統維運需要而刪除資料,或長期未使用帳號而關閉,本公司毋需負擔任何賠償或通知義務。

第6條|商品訂購、付款、發票與配送

  1. 訂單成立:您完成下單流程且系統確認後,始為訂單成立。若因庫存、系統異常或其他正當事由無法成立,本公司將通知您並協助處理。

  2. 付款方式:依網站頁面所載方式為準;若涉及金融機構或第三方金流,其服務條款另行適用。

  3. 發票開立:本公司將依法開立統一發票(或電子發票)。

  4. 配送與風險:商品送達您指定地址後,請即刻檢查與驗收;商品毀損或短缺請於合理期間內向客服反映,以便協助處理。

第7條|退換貨與售後服務

  1. 退換貨原則: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網站「退換貨政策」辦理;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已安裝、已使用或經人為損壞之商品,恕不受理退換。

  2. 商品狀態:辦理退換貨時,請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包裝、贈品、發票齊全。

  3. 售後保固:依各商品頁所載之保固條件與期間為準;消耗品、外觀磨損、安裝不當或非正常使用所致之問題,不在保固範圍。

第8條|智慧財產權

本網站之軟體、程式、圖文、版面、商標與其他內容,其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、營業秘密及其他權利,屬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所有。未經書面授權,不得擅自使用、重製、改作、散布、公開播送或進行任何侵權行為;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,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生全部損害(含律師費、訴訟費)。

第9條|責任限制與免責

  1. 本服務係依「現況」提供,本公司不就其特定目的之適用性、不中斷、無錯誤或絕對安全為明示或默示之擔保。

  2. 您經由本服務下載或取得資料,應自行評估風險;因資料下載或使用而致設備損害或資料遺失,由您自負責任。

  3. 您於網站填載之資料,應真實正確;錯誤填載(如收件資訊)所致風險或損失,由您自行承擔。

第10條|違約與損害賠償

如您違反法令或本約定書致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、受僱人、受託人、代理人等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(含律師費、訴訟費),本公司得向您請求賠償或費用填補。

第11條|終止或拒絕服務

本公司得基於自身判斷,因您違反條款、長期未使用、或其他正當理由,終止或限制您使用本服務與/或刪除帳號資料;如因終止使用而生之任何損害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第12條|通知與送達

除另有約定外,本公司得以網站公告或寄送至您註冊之電子郵件為通知方式;前述通知於公告或寄發時即視為送達。

第13條|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  1.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。

  2. 如因本約定書發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14條|條款之部分無效

本約定書任一條款全部或一部無效,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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